富顺县气象局5月2日发布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预计今天晚上到明天白天多云间晴,21-31℃。
给予真金白银奖励
从3万元至30万元不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涉及老字号、餐饮企业
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网络零售
行业协会等众多方面……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自贡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包含鼓励市场主体创先争优、支持餐饮企业拓展门店等,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01
在鼓励市场主体创先争优方
面
对新评为“国家级绿色商场”“中华老字号”的市场主体,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四川老字号”、省级“天府名店”的市场主体,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
02
在支持餐饮企业拓展门店方面
对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的餐饮企业,每新开设一家纳入统一汇算的直营连锁门店,门店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00至500平方米(含)、100至200平方米(含)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03
在支持创建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方面
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对成功创建为省级试点的实施主体,每个奖励20万元。
04
在支持打造消费新场景方面
支持打造智慧商圈、主题街区、首店经济、夜间经济、步行街等消费新场景,对成功创建为省级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每个奖励20万元。对符合多个消费新场景的,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05
5
在支持企业发展网络零售方面
对商品网络零售额全市排名前10位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企业,排名第1至5位的,给予15万元奖励,排名第6至10位的,给予5万元奖励。
06
在支持自贸先行区改革创新方面
对形成自贸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的,按其获得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的层级,每项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07
在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方面
对市级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每年按期高质量报送行业年度分析报告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商贸服务业领域相关活动,经年度综合评分,排名第1至3位的,给予5万元奖励,排名第4至6位的,给予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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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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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关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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